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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孩子放烟花,朱某燕犯失火罪被判刑!

带孩子放烟花,朱某燕犯失火罪被判刑!
2026年01月12日 14:41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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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回顾

  朱某燕家中存放的烟花

  2024年春节前

  桐乡市的朱某燕

  想用烟花爆竹增添年味

  吃过晚饭后带着儿子

  到楼下放烟花

  朱某燕点火后

  烟花瞬间迸射而出

  窜进旁边一个服饰厂仓库

  朱某燕见仓库内起火

  试图用烟花棒子的尾端

  探入门缝将火弄灭

  几番尝试无果后

  她只得喊来父亲、婶婶帮忙救火

  但是

  因为卷帘门上了锁

  初期灭火无法展开

  遂报警求助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

  内部火势已经变大

  最终导致了仓库内的货物

  以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

  经鉴定

  本次火灾中可清点的

  财物损失价值共计80万余元

  另有部分财物无法清点估价

  案发后,朱某燕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在审理期间,朱某燕积极悔罪,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燕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朱某燕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朱某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二个月。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乐事

  但烟花本身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燃放时若出现意外

  不仅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还可能面临赔偿

  2024年2月,福建福州一公司员工燃放大型礼花过程中,礼花突发爆炸,飞溅的烟花弹射至路人面前发生二次爆炸,致其右眼严重受伤。最终法院判燃放单位、销售者共同担责,合计赔偿伤者近20万元。

  2024年2月12日,四川西昌市3名少年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或是烟花爆竹本身质量不合格其危险系数会大大增加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请收好↓↓↓

  来源:浙江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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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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