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恋爱四个月花费近60万,分手后诉请返还赠与钱款,法院:女方一年半以内返还30万
#大学生恋爱花费近60万诉分手后诉请归还##我要找律师# 【大学生恋爱四个月花费近60万,分手后诉请返还赠与钱款,法院:女方一年半以内返还30万】近日,据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2023年12月19日,21岁的刘某与19岁的罗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线上相识,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2024年1月27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在相识及恋爱期间,刘某时不时给罗某购买昂贵的礼物,如上万元的奢侈品牌包、高尔夫球杆等等。刘某多次向罗某大额转账,如给罗某旅游费用52000元、首次见面转账8888元等等。2024年5月,两人因矛盾分手。刘某认为双方恋爱期间,其向罗某的转账及为罗某代支付的行为,系其以与罗某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现双方已分手,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无法实现,因赠与所附的条件无法成就,刘某遂诉请罗某返还赠与钱款594101元。罗某则认为,双方均为大学生,还没有见过父母,对各自的家庭情况并不了解,双方属于恋爱的情形,并没有明确表示以结婚为目的。最终,法院判决罗某返还刘某赠与款399077元,罗某不服上诉至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罗某同意于一年半内返还刘某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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