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度医疗案惩罚性赔偿53万 【全国首例过度医疗公益诉讼案宣判,医院被判惩罚性赔偿53万】
#医院因过度医疗被判赔53万##我要找律师# 【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医院因过度医疗被判赔53万】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办理的过度医疗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详细披露了某医院有限公司过度医疗行为。据了解,这也是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国首例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查,125份病例中对“未达到手术指征”“无手术适应症”“有手术禁忌症”的患者实施手术的过度医疗行为,占抽取总样本的49.5%,涉及的医疗费用为17万余元。黄石市检察院认为,涉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规范实施过度医疗行为,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024年4月19日,黄石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黄石市中院作出判决,支持黄石市检察院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截至2024年11月25日,涉案医院已支付了前两期惩罚性赔偿金31万余元,剩余款项将于今年5月27日前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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