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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宅基地审批,再遇到不批就这么做!

一文看懂宅基地审批,再遇到不批就这么做!
2020年09月21日 16:34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正山律所

  经常有咨询的人问: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就是不给批,怎么办呢?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作出了规定。

  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新《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如果都符合以上条件,恭喜你,符合宅基地审批的资格,接下来就可以按照宅基地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

  01 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02 村民小组讨论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03 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04 乡镇受理审核

  乡镇政府:要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

  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05 乡镇政府审批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06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07 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08 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09 住宅竣工后验收到场

  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10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给批的情形:

  1、符合审批条件,有可用宅基地,人为不批准

  2、符合审批条件,没有可用土地,无法批准

  3、申请宅基地位置不符合规划,不予批准

  4、买卖或转让宅基地后审批宅基地,不予批准

  5、申请宅基地的面积超过当地规定,不予批准

  

  正山小编提醒大家:如果确实属于人为原因,宅基地不予以批准,首先可以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处理,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是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况,应该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总结不予批准的理由,结合原因处理。必要的情况下,可通过委托律师的方式来维权。最后,提醒大家的是,宅基地的买卖、赠与等行为谨慎而行,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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