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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复议和诉讼,终于迎来确认违法的结果

一波三折的复议和诉讼,终于迎来确认违法的结果
2021年06月21日 17:03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正山律所

  【案情回顾】

  严先生经过多年的努力,用几乎全部的积蓄在宅基地上建设了一栋2层下楼,居住环境良好,且除了自用还可将房屋出租,获取部分租金维持家用。

  2013年县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严先生所在房屋恰好在征收范围内,本来应该开心的事情,但是在之后的协商补偿过程中,严先生逐渐决定苦闷。周边的商品房的价格已经在万元左右,而征收方给严先生的补偿价格还停留在几百元,这巨大的差额令严先生错愕。

  可是事情远没有结束,2014年初,严先生收到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看到决定书给出的补偿金额,严先生感到非常气愤,但是并没有失去理智,立刻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提起后严先生心里依旧不安,又寻求律师的帮助。

  在经过反复的协商谈判和听证后辩论后,复议机关依旧维持了补偿决定,这让严先生更加坚定,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律师根据复议结果马上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在判决前,县政府主动撤销了已经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随后法院也判决《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并且撤销了《行政复议决定书》。严先生终于有了继续的底气,主动出击,提出理想补偿。

  【案件分析】

  

  首先,严先生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从内容上看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的,而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此块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因此其内容违法。

  其次从程序上来看,严先生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前未进行答辩、陈述、听证等程序,且未参与评估公司的选择。其程序也存在违法。

  那为什么复议结果还是维持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呢?这在拆迁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因此很多被征收人在复议被驳回后非常沮丧,为此会停止司法救济,选择听从征收方的方案,最终以极低的价格搬迁。

  在之后的行政诉讼中也是一波三折,首先是中院在受理了严先生的诉讼后,制定其他法院审理,律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才将案件重新移送到中院审理。本案中,中院受理过程中,县政府撤销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据此已经可以看出,严先生的维权已经初步取得了胜利。之后法院也判决《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并且撤销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至此,无论严先生想要保房还是想要提高补偿都了底气,再次谈判时将占据主导地位,其理想的补偿也更加容易实现。

  

  正山小编提醒广大被征收人:

  很多在行政诉讼中面对一次的败诉心理无法承受,从而放弃司法救济或者采取其他偏激的手段进行维权,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从本案中可以发现,诉讼维权中重要的是坚持,本案中,严先生的复议被驳回,案件曾被移送,中间还经历了几次听证和辩论,最终迎来了美好的结局。

  也要提醒大家的是,收到任何可能存在违法的文件,要及时作出维权的行为,毫不作为的态度只能拖延一点点时间,甚至会使整个案件错过维权和诉讼的期限,要尤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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