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30起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典型案例

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30起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典型案例
2020年09月11日 11:54 新浪网 作者 金洲灵石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现将近期查处的30起违反交通法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庙镇党员王显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7月31日21时20分,王显春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11国道927公里黄沟路口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王显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庙镇桥河村党员吴富波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 年10月 17日20时,吴富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江北大道进站路十字,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系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7月26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富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0年6月,吴富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建民街道办新胜村党支部书记汪武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5日,汪武杰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康城区巴山路-西堤头什字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汪武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汉滨区教体局干部邹伟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7日23时,邹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G346国道上海-安康线1693公里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邹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新城街道办干部苏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20日,苏军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环东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苏军受到警告处分。

  六、关庙镇包湾村文书刘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9日21时4分,刘治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州路与雷神十字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刘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洪山镇干部王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7日,王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王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江北街道办寇家沟村党员寇玉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7日21时10分,寇玉平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至大桥路-桥南什字,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寇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江北街道办前张岭社区党员林乐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20日19时59分,林乐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北大道-进站路什字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林乐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江北街道办党员毛永庆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3日21时50分,毛永庆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东内环路金苑酒店门,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毛永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江北街道办干部朱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7日20时40分,朱涛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西内环路驶往巴山西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朱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二、石梯镇迎春村党员陈善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3日21时,陈善锋酒后驾驶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南环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6月,陈善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三、建民街道办长铺村村主任张富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3日,张富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大桥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张富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流水镇中心社区党总支委员李世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19日18时许,李世军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李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沈坝镇西元村党员周留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26日,周留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Y302双沈路16公里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周留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六、张滩镇公正小学副校长陈国旗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3月26日20时40分,陈国旗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东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国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七、汉滨区五里小学教师陈云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7日20时30分,陈云光酒后驾驶小型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西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云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八、汉滨区教体局干部程渊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0日20时35分,程渊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南环东路口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程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关家镇干部胡代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7日21时38分,胡代登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西路西堤什字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胡代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关庙镇柑树村党员胡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8日22时53分,胡勇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进站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胡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一、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监察大队副队长刘春根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5日20时42分,刘春根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东内环路,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刘春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二、张滩镇奠安小学教师汪海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3日20时30分,汪海峰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解放路口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汪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三、县河镇富强村文书汪显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1日22时20分,汪显军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汉滨区江南一品附近的泸康大道十字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汪显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四、汉滨区第一医院医务科副主任、药械部主任徐飞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19日20时30分,徐飞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汉滨区巴山路时,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徐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五、县河镇统计站站长陈辽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14日20时40分,陈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康城区南环东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六、县河镇红霞社区党员陈文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7日8时55 分,陈文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康城区巴山东路,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陈文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七、新城街道办程东村党员黄定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8日20时,黄定平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环快速干道陈家沟大桥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黄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八、新城街道办党员李元武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5日21时,李元武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巴山路高井加油站路口,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李元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九、新城街道办农技站站长刘金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7月29日20时,刘金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巴山路-马坎十字,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8月,刘金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早阳镇敬老院院长艾训康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1月14日21时许,艾训康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至G346国道上海至安康线1693公里处,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0年7月,艾训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增强法纪意识、敬畏意识,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查处司法机关移交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

  中共汉滨区纪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监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