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从2016年9月1日实施以来,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注入新活力,鼓励慈善精神,强化以法兴善,助力着慈善更规范的发展。
8月1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蔡永礼、副主任委员王惠一行对郑州市贯彻实施《慈善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当天,河南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尚英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赵新中、郑州慈善总会会长姚待献、郑州市人大秘书长周亚民、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江涛、郑州市民政局局长冯明杰等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到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城区区级社区服务中心、郑州慈善总会参观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座谈环节,郑州慈善总会会长姚待献介绍了《慈善法》实施以来,总会坚持以法施善、依法管善,不断创新的发展之路。据介绍,自2016年《慈善法》施行以来,郑州市慈善总会及各级慈善组织学习、宣传、落实《慈善法》,以慈善工作为平台,服务大局,在传递社会暖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美好和谐等方面积极作为。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倾情奉献,累计募集资金1.3亿元,成为全市疫情防控重要力量。
当天下午,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13楼会议室召开《慈善法》检查座谈会。郑州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刚良代表郑州慈善总会参会,郑州慈善总会副会长、豫发集团总经理王建勋作为爱心企业代表发言,对企业参与慈善的相关法条进行建言。郑州市民政局冯明杰局长就全市贯彻落实《慈善法》情况进行汇报,与会领导和代表进行了讨论。蔡永礼主任对郑州慈善总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郑州市认真贯彻实施《慈善法》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推动《慈善法》在下一步实施提出三点建议,分别如下: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慈善工作氛围。
第二、寻找《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创新慈善服务项目、载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慈善公益报社 武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