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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以“三化”建设为突破口 农村基层党建“红色引擎”动力十足

江西乐平:以“三化”建设为突破口 农村基层党建“红色引擎”动力十足
2020年10月20日 11:26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江西频道

  今年以来,江西省乐平市以强化基本队伍、活动、阵地、制度和保障等方面为主要抓手,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便民服务功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抓基本队伍,提素质

  “谋事在人。”队伍战斗力如何,对推行好“三化”建设至关重要。对此,乐平市为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制定了《乐平市村干部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为新时期做好村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根据该管理办法,该市每年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作为绩效评分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严把“进口关”。乐平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监委等16家单位对村干部拟调整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对全市村干部队伍里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全部清理到位。在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上,该市每个村党支部至少配备了3名后备干部,其中必须有1名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

  抓基本活动,促成效

  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乐平市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动“三会一课”规范化、实效化、常态化。注重实绩化管理,规范“三会一课”台账,统一印发《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记录本》。注重灵活化开展。坚持把党员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与“三会一课”有机融合,探索推进“三会一课”来到田间地头、基层一线,通过现场教学、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开阔党员视野,推动学习提质增效。

  近年来,乐平市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党组织引导和支持村级经济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天然资源优势,着力发展了“十里岗白莲”“鸬鹚香菇”“高家白茶”等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效益好的村级集体经济,为扎实推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全市选派的121名驻村第一书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市118个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已消除完毕。村里富了,村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对此,乐平市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 51个精品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了广大村民的幸福感。除了发展村集体经济、打造美丽乡村,在服务保障群众上,该市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借鉴城区“帮帮团”的经验,在各村党组织相应成立“上帮党委政府,下帮百姓群众”的“帮帮团”,目前,农村“帮帮团”成员已有2000余人。

  抓基本阵地,强服务

  规范化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012年以来,乐平市累计新建170余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并对老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修缮,建设了一批功能齐全、干净整洁、具有特色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如今,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与以往相比,标识规范,制度健全,面貌大为改观,配套设施也趋于完善,很好的满足了农村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上,坚持办公最小化、为民服务最大化的原则提升综合功能。按照“一室多用、贴近需求”的总体思路,结合实际,把各类办公室功能统一整合到开放式便民服务大厅,实行透明办公,使更多空间用于服务群众,也使办公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综合利用,将各类活动室有效整合起来,统一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使村级组织班子各类会议、活动在同一功能室完成,不断提升村级组织议事决策科学化水平。坚持服务功能最优化原则,结合辖区人群构成分布、各类组织特点和群众需求,在活动场所差异性开设村史馆、老年活动室、篮球场等功能室,合理设置服务事项,优化服务功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抓基本制度,严问责

  压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具体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直接挂点联系乡镇(街道),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有效推进联系乡镇(街道)“三化”建设,压牢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强化督促检查,组织专人定期对全市各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三化”建设直接责任人责任。对进展顺利、验收合格、运行顺畅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督促全市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

  抓基本保障,鼓干劲

  加大对村干部关怀力度。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在职村干部参保,市、乡配套补助,离任村干部符合条件的享受离任生活补助。对于在职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参保,按照市财政、乡镇(街道)财政和个人按4∶2∶4的比例分担费用。在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上,对曾任村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的离任“两老”人员,分别给予支部书记每月130元、村委会主任每月12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另由乡镇(街道)按每月50元标准发放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对累计在村任职时间10-19年、20-29年、30年以上未享受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每月分别给予70、80、9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乡镇(街道)财政各承担一半。

  稳步提升村干部报酬。村党组织书记达到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其他村干部报酬一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的80%,并下发了《乐平市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效益挂钩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村干部投身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此外,每年为村党组织拨付5000元的党建工作经费,建立了1000万元党员关爱基金,给予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每年600元的生活补助。(朱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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