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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 | 天津市原宁河县建委主任岳宝军被提起公诉!

反腐 | 天津市原宁河县建委主任岳宝军被提起公诉!
2021年06月11日 17:53 新浪网 作者 奏耐宁河

  百度百科:宁河于雍正九年(1731年)从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县分出,据《河北省县名考原》称:“蓟运河纵贯县境,时多水患,故县以宁河名”!民国三年(1914年)属直隶省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县治改为芦台;1949年9月划归天津专区;1959年5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称天津市汉沽区;1961年6月复置宁河县,属唐山专区;1962年8月复属天津专区;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管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

  来源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清风宁河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岳宝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原宁河县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岳宝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岳宝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岳宝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岳宝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宁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天津市宁河县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回顾: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岳宝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岳宝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岳宝军简历:

  岳宝军,男,1956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08-1976.12 天津市汉沽农场青年队任干部;

  1976.12-1979.05 天津市汉沽农场红星供销社任会计;

  1979.05-1982.07 天津市汉沽自来水公司任劳资统计;

  1982.07-1992.04 天津市宁河县房产所任干部;

  1992.04-1993.06 天津市宁河县建委房改办任科员;

  1993.06-1994.05 天津市宁河县建委产权地政科任副科长;

  1994.05-1996.12 天津市宁河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任经理(正科);

  1996.12-2001.10 天津市宁河县建委任副主任;

  2001.10-2003.01 天津市宁河县建委任党委书记;

  2003.01-2012.03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管理委员会任主任;

  2012.03-2013-04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管理委员会任党委书记;

  2013.04-2016.11 天津市宁河县建委正局待遇;

  2016.11-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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