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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北京市最新经济补偿金封顶基数127107元

定了!北京市最新经济补偿金封顶基数127107元
2019年08月18日 12:40 新浪网 作者 劳动午报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正式发布《关于按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封顶基数的通告》,通知明确将北京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当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的封顶基数。目前为127107元/年。

  定了!北京市最新经济补偿金封顶基数127107元

  通告指出,具体数据可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网站查询。2018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7107元/年。

  据了解,此处所指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同于之前人社局统计局所公布的几个平均工资囗径。它既不是“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4258元/年),也不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45766元/年),也不是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08元/年),也不是之前在生育险、医疗保险中体现的所谓“隐形社平工资”(111144元/年)。

  此时

  疑问来了

  对于补偿金和赔偿金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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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关于按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封顶基数的通告》可得出: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上限标准

  2019年经济补偿的支付上限标准为:127107×3=381321元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的赔偿金:127107×3×2=762642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人力曰

  编辑:秦瑞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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