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停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公告
为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跨层级整合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1月25日起,我委停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我委原管辖的案件已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调整,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密切关注相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江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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