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兴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及辞职人员名单
(2021年7月3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维维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潘维维代理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决定接受:
方先红辞去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编辑:高春春
统筹:汪东伟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黔西南兴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及辞职人员名单
(2021年7月3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维维为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潘维维代理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决定接受:
方先红辞去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编辑:高春春
统筹:汪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