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崇左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情况
本报崇左讯(记者 陆艳梅) 9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崇左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情况。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广西法治日报》《左江日报》、崇左电视台记者受邀参加会议。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崇左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将原来由崇左七个县(市、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由江州区人民法院管辖。今年10月1日前,崇左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行政案件仍由原法院继续审理。今年10月1日起,经释明,原告仍选择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仍由原管辖法院管辖。
为推进该试点工作,市中级法院在9月6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基层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江州区法院组建了行政审判团队,各基层法院已做好预案,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在立案、审判、执行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配合此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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