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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 抖音诉伙拍短视频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 抖音诉伙拍短视频侵权
2018年09月11日 16:51 新浪网 作者 荣誉云商网

  9月9日,随着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该院电子诉讼平台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据统计,截至9月10日18时,该平台总访问量达20.73万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大多数都是网购纠纷惹出来的,最大案件达到40万,最小的有50元。其中关注度最高的当属“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这也成为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 抖音诉伙拍短视频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其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是原告签订独家协议的创作者创作的短视频,获得了独家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独家维权的权利,应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伙拍小视频”的下载、安装、运营和相关功能的更新、维护,并对“伙拍小视频”进行宣传和推广。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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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抖音诉伙拍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目前,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据悉,本案是抖音和伙拍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

  我国在北京、广州增设两家互联网法院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继去年8月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后,我国将在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增设两家互联网法院,并于本月挂牌收案。为确保三家互联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9月6日印发该规定,并自9月7日起施行。文件规定了三家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并确立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应全程在线完成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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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甄嬛诉网易

  据资料显示,2017年8月18日,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该法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涉网诉讼将像“网购”一样便利。去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后的第一案也曾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原告为《后宫甄嬛传》作者,被告为网易公司,起诉案由是网易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网易云阅读”上通过收费方式非法向公众提供《后宫甄嬛传》的在线阅读服务,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律知识链接: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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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法院打官司流程

  互联网法院诉讼步骤:

  1、进入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填写身份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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