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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疑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拍摄?官方回应

电视剧疑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拍摄?官方回应
2020年12月02日 21:20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日报

  日前,电视剧《狼殿下》疑使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事件再次引发争议。

  据科普博主发文称,在今年三月份,《狼殿下》的拍摄现场曾流出疑似被链子拴着的苍鹰照片,待该剧播出后,画面中“苍鹰”的画面标注称“此动物为CG制作”,不少网友称剧中苍鹰的造型过于逼真。

微博上《狼殿下》拍摄现场苍鹰疑似被链子拴着的照片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该剧演职员表中,还出现了训鹰师“和某某”的名字。

  据了解,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网友表示,《狼殿下》拍摄使用的是真的苍鹰,属于“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相关规定,需向相关部门批准。另有网友质疑,在拍摄现场苍鹰疑出现应激反应,对动物是一种伤害,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狼殿下》剧照显示“苍鹰”为“CG制作”

  红星新闻注意到,《狼殿下》苍鹰镜头引发的争议已持续数月。网传截图显示,2020年6月1日,有网友曾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反映此事。“答复单位”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回复称,《狼殿下》剧组并未使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进行拍摄。因剧情需要,电视剧《狼殿下》中确实存在“鹰”这一动物形象,但剧组并未使用真实动物进行拍摄,该剧的正片、花絮、剧照等所有宣传物料,以及网络流传的照片中出现的“鹰”形象,均为剧组使用特效技术手段制作出的虚拟形象,并非真实动物。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相关答复的真实性

  在另一张截图中,网友称,担心之前建议信得不到答复,遂再次就苍鹰事件等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反映情况,“答复意见”一栏显示,《狼殿下》中确实存在“鹰”这一动物形象。经了解,剧组聘请专业驯养人员进组,以其驯养的一只苍鹰为原型,拍摄近景特写,进行CG扫描、数据建模、特效制作,并提前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备,全程均在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未对鹰造成任何伤害。

  上述两条回复信息被截图后引发广泛转载,是否属实?12月2日,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证实,相关答复信息确由其发布,“根据专门业务处室意见整理答复的。”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4月8日,《狼殿下》在云南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举行开机仪式,并进行取景拍摄。

  “上周,3个群众向我们反映情况称,近期有网友向林草局投诉,电视剧《狼殿下》涉及到跟‘鹰’有关的镜头,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让我们不要听信谣言。”12月2日,云南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接到反映后,相关工作人员展开调查,截至目前,云南省林草部门并没有接到相关投诉,包括电视剧拍摄所在地迪庆州也未接到相关投诉或者线索,“电视剧中具体的镜头我们也追踪过,在11集的24分,大概有3到4秒‘鹰’的镜头,至于是什么‘鹰’,字幕称是‘CG合成’,而且我们也看到了这个镜头,里面也没有涉及伤害野生动物或者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细节。”

  拍摄保护动物是否需要审批?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实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会有电视广播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前来征求他们的意见,“这取决于电视情节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具体到什么样的一个动作,才能答复需不需要审批。”

  来源:红星新闻 记者 罗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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