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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五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2019年12月09日 06:09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日报

   近年来,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围绕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运用“五责”机制,即从明责、询责、查责、述责、问责五个方面来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是细化“明责”清单。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的“四可”要求,将街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和各社区党员干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定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岗双责”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等,做到“人人都有责任区、个个肩上有担子、事事都有责任人”,切实将“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是多措“询责”并举。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强化主体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工作中,街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函询、询问的方式适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各社区党组织履责情况,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让党员干部进行交流履责情况,收集党员干部在履责中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分析提炼、及时推广。同时,深入社区,在走访基层党员群众中了解党员干部在实际中的履责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促使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要求更加翔实。

   三是严格“查责”监督。坚持对党员干部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每季报告、半年汇报、全年年终考核的要求,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抽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跟踪落实。以“严细深实”的标准,持续开展“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帮助纠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确保检查不是走过场、不搞形式、不打和牌。

   四是立足“述责”关键。建立定期向党工委开展“述责述廉”制度,街道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述责述廉”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向党工委进行述责,各社区党组织结合一年两次的“述询评”会议,组织社区两委成员向党员群众进行述责,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约束,有力促进了街道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是完善“问责”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问责为手段,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落细。2016年至2018年,街道纪工委立案查处2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人,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28人次。以严格追责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真正得到体现。

   邗上街道通过“五责”机制,从严从紧抓好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街道党风、政风、作风有了很大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赵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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