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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通行证还持棍威胁保安,一男子被三亚警方顶格处理

无通行证还持棍威胁保安,一男子被三亚警方顶格处理
2020年02月24日 21:39 新浪网 作者 三亚广播电视台

  2月24日19时57分许,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一男子因未持有通行证被警保联控队员拦下后,竟然怀恨在心地手持木棍去威胁警保联控队员。根据相关法规,三亚警方依法对其予以顶格处理。

无通行证还持棍威胁保安,一男子被三亚警方顶格处理

  2月22日20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三亚湾派出所所长冯恒伍接到辖区警保队员打电话称:自己在大门口执勤期间,因疫情管控,不让无关人员进出而被威胁。为此,冯恒伍立即带领教导员陈国钰、路管员张庆福、纪新坤等人赶往现场处置。

  经过现场勘查,确定了因违反疫情规定威胁他人的嫌疑人是李某海。之后,冯恒伍通过排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具体住址,但嫌疑人没有在家。见状,冯恒伍立即通过电话传唤李某海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其进行耐心地劝说教育。面对此况,李某海便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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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2月19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海在海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未取得进出通行证,李某海为出村购物便从芒果村中铁建设工地大门绕卡点出去,结果被工地警保联控队员朱某龙拦下。对此,李某海怀恨在心,于当天17时许前去工地大门处威胁朱某龙说“你有命住在这里吗?”此外,其还于当天19时许,手持木棍去到工地保安亭处威胁朱某龙,并朝着保安亭的玻璃打了一下。

  经询问,李某海对威胁朱某龙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三亚警方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海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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