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事件后的第二天,当地政府就出了通报,在打人的视频中,涉事3名筏工其中两人是拿着船桨还有竹竿去打的,给了一个顶格15日行政拘留及罚款,而遇龙河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停职处理。
在看完整个前面的视频中,很明显是男游客在岸边有一直挑衅筏工,还用CNM的侮辱对方母亲。
那这种情况下,筏工出手是否情有可原?
现有的中国法律中没有就辱骂的正当防卫,因为辱骂没有紧迫性,就是他只是说CNM没有做,您不出手就会有人受到伤害。
忍无可忍,避无可避下,那怎么做?
以对等打击原则,您可以回骂对方,千万不要在被挑衅的情况下先出手,因为您一旦出手了,对方很可能获得正当防卫也是出于对等原则,两个都动手了,只是一前一后,他合法,您受罚。
回到该案,可能是出于保护当地的旅游产业,没有对该游客做处理,我理解男游客的这种挑衅行为也不可取,是否也给一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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