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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对大学的自查通报不认可,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吗?

实名举报人对大学的自查通报不认可,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吗?
2023年11月07日 01:09 新浪网 作者 Ben慕容律师

  对被实名举报助学金分配不公,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今天给出通报作为回应。

  而该实名举报同学也在随后回复,对学校调查结果不认可,认为应该由第三方来进行调查。

  

  我查了一下这方面的法规,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三部法律约束的《预算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如果该同学不认同这个通报,可以找大学的上一级。那可能就是天津市政府。

  如果仍对该上一级的核查结果还是不认可,再走其他渠道,如法院起诉,很难,因为它不是一个可诉的行政行为,就是你去法院就这个事情要求学校公开助学金评定情况,法院不会受理。

  

  回到这个通报,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的,1、关于另外两个同学的涉嫌达不到困难生的情况,通报说组织工作组赴3个学生生源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就是不单止查两个被举报的,连举报的也查了,两位被举报的同学的家庭和个人情况均符合困难生资助条件,一位同学本学年综合评定拟获二等国家助学金,另一位同学本学年综合评定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未发现材料作假的情况,评定符合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渎职及滥用职权”问题。

  有关视频中指称的生活品(AJ 运动鞋及苹果手机)为上述学生勤工俭学收入所购买或亲属所赠,所以被指高消费行为经核查不属实。

  个人理解现阶段举报人单枪匹马再去搜集证据反驳,有难度。

  第二点、关于这个困难生的资助是每年都要评一次,而举报人说今年自己的名额被挤兑了,而通报里是该举报人在大一,大二都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且已经发放到位,现在大三学年综合评定拟获二等国家助学金,学院已于10月24日至10月27日公示评定结果,不存在国家助学金名额遭“挤占”情况。

  如果这里学校所说的是事实,那同学等于举报不实了,对他自己很不利。是否学校没有全面披露,或者确实被挤兑了,只是现在修改了结果。这个同学如果有材料可以作证自己被挤占的情况,我个人建议需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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