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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艾尔公司孢子粉铅含量与标识不符 谎报批次产量从重处罚761万

中美艾尔公司孢子粉铅含量与标识不符 谎报批次产量从重处罚761万
2020年04月13日 11:50 新浪网 作者 GPLPCN

  作者:知了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中美艾尔公司孢子粉铅含量与标识不符 谎报批次产量从重处罚761万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中美艾尔(北京)国际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美艾尔公司)旗下产品“万寿草牌灵芝孢子粉颗粒(无糖型)”因“铅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产品标识的执行标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合计罚款761.17万元。

  中美艾尔公司孢子粉铅含量与标识不符 谎报批次产量从重处罚761万

  据了解,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规定,铅(以Pb计)的含量标准为“≤2.0mg/kg”,而在《中美艾尔公司企业标准》中规定,产品中的含铅(以Pb计)量标准为“≤0.3mg/kg”,

  中美艾尔公司的此不合格产品实际含铅量为“1.20mg/kg”,也就是说,此产品的含铅量虽符合国家标准,但与中美艾尔公司所标的产品执行标准是有出入的。

  据相关报道,在此次处罚结果出来后,美艾尔公司分别进行了三次行政复议与诉讼,先后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但最终都予以驳回维持了最初处罚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除产品不合格外,在案件前期调查中,中美艾尔公司还向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不实的“批生产记录”。

  经调查实际涉案产品共生产了21910盒,而中美艾尔公司之前上报的为4970盒,对于此行为,根据《北京市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条款,通州监管局决定对其予以从重处罚,没收涉案产品与涉案产品所得款项,并以货值金额9倍罚款,共计7611695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美艾尔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0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保健食品等,法定代表人为杨铭柱,持股比例40%,李涛持、张延林持股比例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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