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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装充电桩应该怎么做?权威律师解读来啦!

小区安装充电桩应该怎么做?权威律师解读来啦!
2023年12月22日 17:28 新浪网 作者 德阳全媒体

  你家有没有电车呢?

  你是怎么充电的呢?

  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

  以及电车的流行

  电动汽车的数量日益增多

  而小区充电桩少

  充电难的问题亟待解决

  今天在德阳广播《法治德阳》栏目中

  特地邀请到

  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阳阳

  为大家解读小区安装充电桩相关的法律问题

  当前,由于小区(特别是多年前建设的小区)配电设施未预留充电桩负荷,即便安装后小区也缺乏专业维护能力,因此很多小区物业不同意业主建设充电桩。而新建小区虽有充电桩配建比例要求,但同样面临缺少监管机制和维护等难题。

  小区安装充电桩的案例

  范某系重庆某小区某车位的所有权人。该车位所在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是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3月16日,范某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内容等;该协议第四条约定: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案涉停车位的管理费为80元/月·位。范某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向供电企业申请在案涉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时,被告知申请材料中应当包含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同意该业主在其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证明。从2019年9月5日开始,范某自行或街道办、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数次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未果,范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证明。

  裁判结果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向范某出具同意在其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首例判决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参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协助业主在自用车库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案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等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推广,配套设施建设和配套机制建设尤其重要。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均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便利。在此背景下,如何让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政策及规章制度能够以明确、具体的方式在司法审判中得以贯彻,本案给出了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在“协助安装充电桩”未写入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尚未直接规定的情况下,本案通过对协助义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在排除阻却事由确保客观可行性情况下,判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协助安装充电桩的义务,既是对人民群众践行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的鼓励,也是人民法院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法治实践。

  律师释法

  业主自行安装电桩是否应获得共用设施业主及相关业主许可?

  业主如果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不需要获得共用设施业主及相关业主的许可的。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才应由业主共同决定。那么都有哪些事项可以算作是重大事项呢,比如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

  《民法典》还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述案例中,业主范某是该小区产权车位的所有权人,其想要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属于产权人为提升专有部分使用价值、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不属于与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有关的重大事项,不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相反,新能源汽车对于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物业公司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履行服务合同义务。

  那范某如何能获得物业的同意?

  范某想要物业公司同意他安装充电桩,应当根据物业公司提示的注意事项以及物业公司要求的安装充电桩流程,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关于申请安装充电桩所必需的文件,不同物业公司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但一般而言,业主至少应提交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业主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租赁他人车位,还应提交车位产权人同意在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证明以及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承租的是开发商的车位,还需要提交承租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除此之外呢,还需要提交一份三方协议,也就是由新能源汽车车主、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充电设施安装企业三方签订的充电桩安装承诺书(保障充电设施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

  对于一些地下室车位,有些小区还要求车位应当靠墙或靠柱子,否则也不具备安装条件。提供了符合物业公司需要的申请文件资料后,物业公司就应当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

  当然,还有一些物业公司思想僵化或故意设置人为障碍,拒绝出具《安装充电桩同意书》,那么业主可以向该物业公司出示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要求物业公司在充电设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通知文件,甚至可以提供一些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出具安装充电桩同意书的生效法律文书等供物业公司了解和参考。

  本案中,范某与物业公司经过沟通后,如物业公司仍设置过高的申请门槛,拒绝为范某安装充电桩提供必要协助,范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支持。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业主是否应该额外交纳相关服务费?

  业主不需要额外交纳服务费。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6年公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规定(发改能源〔2016〕1611号,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公司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公司,加大舆论曝光力度。该通知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应在充电设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所以,业主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属于生活所必需,物业公司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而且未经专业机构认定,物业公司不得主观地以电容量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

  实际上,业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不影响其他业主共同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合理利用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包括公共配电容量。而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安全保障义务原本就是物业公司应尽的法定或约定义务。

  发展新能源汽车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发展需求,国家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物业公司应该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必要协助,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且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对用电安全的巡查检查,为业主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这即是国家部委颁布的文件所要求,也是物业公司履行服务协议所应尽的义务。

  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未自愿达成增值服务协议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无权将业主向其交纳额外服务费作为出具同意书的前提条件,业主不需要额外交纳服务费

  从该案件的判决,是否意味着,对于住户安装充电桩一事,物业有义务无条件同意?

  应该说根据法律及政策文件精神,物业公司应当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充电设施合法建设需求。

  但不能说只要是住户提出安装充电桩的申请,物业公司就必须无条件的同意。这是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包括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小区住户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关小区的整体消防,住户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程序以及物业公司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否则,违规随意安装充电桩,会给社区带来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是有权拒绝配合的。

  顺便多提示一下,物业公司的同意安装只是一个协助义务,充电桩的实际安装需以供电企业的现场勘察结果确定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装条件、具体如何安装应根据供电企业勘察结果确定。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不等于其放弃相应物业管理,车位实际安装、使用充电桩过程中出现违规或侵权等不当行为时,物业公司要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如果住户租赁的是人防车位,那么还要向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承诺不破坏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不影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并接受上述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即可使用相关设施。

  因为安装充电桩,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官司还真不少。面对新事物,物业公司应该尽快掌握了解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少给业主人为设置障碍,做好贴心服务。

  此外,随着自建充电桩越来越多,也开始暴露出“自管”无序、安全隐患、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等一些问题,全国不少城市正在推广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上海、成都、广州等地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支撑文件。目前成都已经在试点,逐步破解“自建自管”(个人自行安装管理充电桩)的深层次矛盾,初步效果较好。对于“充电桩统建统营”各位听众朋友有什么想法,欢迎联系我们。

  成都政策文件:

  1.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实施细则》(成住建发[2022]132号)

  2.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7 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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