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惠州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纾解生产经营困难,稳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有序复产。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产〔2020〕20号)精神,获省专项资金140万元,用于文旅企业贷款贴息。
惠州文旅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贴息扶持:
(一)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旅行社、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演艺、文化娱乐场所、动漫、艺术品、文化会展、文旅装备制造等业务的文化和旅游企业。
(二)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发生的贷款类型仅限用于保证企业发展和必要的保障性供给等与正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费用的短期流动性贷款,以及文化和旅游项目贷款。其中,对短期流动性贷款贴息予以优先支持。
(三)近两年或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二、贷款贴息标准及期限
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新增贷款及存量贷款的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息率最高不超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贴息率最高不超实际贷款利率),具体贴息率将根据企业申报量进行确认。本次贷款贴息财政总预算不超140万元。
(一)新增贷款是指企业在2020年2-7月期间的新增贷款(包括续期、展期)。存量贷款是指企业在2020年2月前已发生的,且在2020年2-7月仍正常支付利息的贷款。
(二)本次贷款贴息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项目在2020年2-7月期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按一定的贴息率进行补贴,每家企业贷款贴息金额最高不超2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9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请表可在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wgltj.huizhou.gov.cn/)中下载。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企业按所属辖区,向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申报。市直企业直接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受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须同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
(二)审核。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各县区应于8月21日将本辖区申报材料报市局。市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贴息。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根据贷款贴息申请情况设定贴息率等相关标准,并确定贴息企业,公示后按流程尽快完成贴息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惠州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贷款贴息申请真实性承诺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贷款合同;
(五)银行出具的付息证明。
(申请表、承诺书可前往http://wglt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3964177.html下载)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贷款贴息按自愿原则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原则上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同时,为扩大政府抗疫情专项扶持资金的覆盖面,使更多文旅企业享受到政府关怀,共渡发展困境,本次贷款贴息工作将优先支持今年以来未获得过国家和省市抗疫情专项扶持、奖补资金的文旅企业。
(二)贷款贴息按“先付后贴”原则执行,贷款贴息在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后再统一支付。对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三)企业从各政府部门获得的同一贴息期的贷款贴息支持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同一贴息期实际支付利息总额。
(四)贷款贴息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恢复生产经营无关的方面,不得用于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或缴纳相关罚款。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