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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是贸易融资的延伸

供应链金融是贸易融资的延伸
2019年08月22日 20:56 新浪网 作者 供应链金融SCF_770

  供应链金融始于贸易融资,但又在贸易融资基础上结合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打通了供应链金融各方信息,使得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

  如果将贸易融资放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程中的话,可以视作供应链金融的1.0阶段。贸易融资的原始阶段,是点对点、单对单通过贸易来进行融资的。从依托核心企业的线下“1+N”模式开始,贸易融资就真正进入了供应链金融融资阶段。

  如果将供应链金融与贸易融资进行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的继承性和区别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信用评估的差异

  贸易融资可以基于企业间的上下游交易,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也可以基于流通中“物”的资产价值来进行融资。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从以核心企业信用为依托,逐渐趋向将产业链、供应链的整体动态作为评估的主要目标。

  (2)供应链稳定性的差异

  贸易融资是基于贸易产生的,信用评估大部分基于核心企业信用和“物权”,偶发性因素较高,对供应链稳定性较难评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基于稳定性的供应链数据,形成多维度、实时交互的大数据模型。稳定性的供应链流动性补充是供应链金融应用的基础。

  (3)真实流动性的差异

  由于缺乏长期稳定的信息化数据作为支撑,贸易融资真实性的验证较为困难,对信用和物权的真实性验证难度较大。供应链金融逐步打通多维度交易数据、物流数据、社会大数据,形成有效的流动性验证和主动性验证,将融资模型融于供应链中,以数据信息化为基础,形成有效的供应链信用体系。

  (4)还款自偿性的差异

  贸易融资的自偿性来源于交易本身,这就对交易本身的评估带来了较高的难度。虚假贸易、融资性贸易、物值和物权的不稳定,均会导致贸易融资自偿性大大下降。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充分结合产业链特点和行业特色,形成结构化融资模型,不单独依赖交易本身,得以实现供应链自偿性的结构化。

  (5)杠杆比例的差异

  金融降杠杆、影子银行降杠杆都是为了让金融脱虚入实,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合理模式和融资方式可视作杠杆,贷款比例合理性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结合供应链的稳定性、结合核心企业流动性补充的合理性综合考虑。

  (6)融资模式封闭性差异

  贸易融资对融资杠杆比例的考量几乎停留在原始的人为判断阶段,并且多方信息不共享,很容易造成过度融资。同时贸易融资注重形式上的把握,缺乏信息、物流、资金的一致性把握,容易造成供应链流动性资金缺乏闭环验证。这既不利于资金方的资金安全,也不利于供应链系统上下游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供应链金融逐步发展为信息打通、供应链流动性可视化的融资模式。依托供应链稳定性开展的融资,对供应链的补充是温和的、适度的、可控的。这样才能确保资金流向真正需要被支持且有行业竞争力的中小企业。

  来源:中融国信商业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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