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你好,君呼。我是在艰苦边远2类地区服役16年的军士,两个三等功,三个嘉奖,在西藏待了25个月,我想问一下我是多少分?
答复:战友,你好。根据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进行量化评分计算:
1. 基础分:
军衔分:服役 16 年的军士通常为一级上士,一般计 17 分;
服役年限分:服现役年限 12 年(含)以内的,每服现役 1 年计 2 分;满 12 年后,每多服现役 1 年计 3 分。所以 12×2 + 4×3 = 36 分。
2. 奖励表彰分:
立功分:2 个三等功,每个三等功计 10 分,共 2×10 = 20 分;
嘉奖分:3 个嘉奖,每个嘉奖计 0.5 分,共 3×0.5 = 1.5 分。
3. 艰苦边远地区加分:
你在艰苦边远 2 类地区服役,在西藏地区的二类区服役,每服役 1 个月计 0.2 分。你在西藏待了 25 个月,这部分得分为 25×0.2 = 5 分。在艰苦边远 2 类地区服役的其他时间没有明确提及,假设除了在西藏的时间外,你在艰苦边远 2 类地区服役了(16×12 - 25)= 167 个月,那么这部分得分为 167×0.1 = 16.7 分。所以艰苦边远地区的总加分为 5 + 16.7 = 21.7 分。
将以上各项分数相加,你的量化分为 17 + 36 + 20 + 1.5 + 21.7 = 96.2 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是基于你提供的信息和一般的政策规定,具体的量化评分还需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审核和认定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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