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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转让股权后格力集团可在已用领域无偿使用格力商标

格力电器:转让股权后格力集团可在已用领域无偿使用格力商标
2019年06月14日 21:30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6月14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格力电器)公告称,经与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格力集团关于“格力”商标的授权使用维持现状不变,公司拟与格力集团签署《之补充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可以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作为的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就其未来任何投资或扩张的主体和领域等如需使用“格力”商标、“格力”商号的,应由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格力集团正在征集接盘方,以转让手中持有的格力电器15%股权。股权转让后,格力集团将不再是格力电器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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