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发布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建设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成文于10月9日,由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发布,收文机关为山东省文物局。
《意见》称,“你局《关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穿越齐长城遗址的请示》(鲁文旅呈〔2019〕1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段建设项目。”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在《意见》中提出了对所报方案的修改完善意见:
(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涉及齐长城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并补充考古勘探报告;
(二)补充齐长城保护区划图纸,准确标示拟建项目选址,对照长城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就方案设计补充符合性说明;
(三)补充拟建项目穿越齐长城薛峪东山至马家峪西北山段保护范围的长城本体保护方案;
(四)重新编写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不应简单复述方案内容,而应客观、科学地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对齐长城文物本体及整体环境的影响。
《意见》称,“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此外,国家文物局曾于2018年11月同意了山东省文物局《关于报送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齐长城遗址保护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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