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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78岁同校教授十级伤残,安大新闻学院原院长芮必峰获缓刑

致78岁同校教授十级伤残,安大新闻学院原院长芮必峰获缓刑
2020年02月29日 11:32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事发于2018年5月的安徽大学(以下简称“安大”)教授伤人案已于2月27日一审宣判:被告、现年62岁的安大新闻传播学院原院长芮必峰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赔偿原告、现年78岁的安大文学院教授顾祖钊各项经济损失11.6万余元。

  顾祖钊对该案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芮必峰系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不应认定为自首,并反对适用缓刑。2月28日晚,顾祖钊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将提出上诉。

致78岁同校教授十级伤残,安大新闻学院原院长芮必峰获缓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月27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蜀山法院”)对芮必峰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2月28日,顾祖钊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9皖0104邢初477号,以下简称“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蜀山法院经审理查明:芮必峰与顾祖钊均为安大退休教师。2018年5月18日7时许,芮必峰在安大附中操场外遛狗,顾祖钊在操场内见到芮必峰,双方发生口角,后芮必峰穿过操场围栏进入操场内,用手先推了一下顾祖钊,后用拳头击打顾祖钊头部,致顾祖钊左眼部受伤。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顾祖钊左眼眶下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由公安机关委托,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重新鉴定,顾祖钊遭外力作用致左眼眶壁多发骨折构成轻伤一级;遗留复视,构成轻伤二级。

  蜀山法院另查明:2018年6月22日,芮必峰因本案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后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决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2018年9月26日,芮必峰经公安机关立案后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案件事实。

  蜀山法院再查明:2018年5月30日,顾祖钊因左眼部受伤入住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入院检查为左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并于2018年6月1日全麻下行左眼眶骨骨折修复术。2018年6月6日,顾祖钊出院,诊断为左眼眶骨骨折。

致78岁同校教授十级伤残,安大新闻学院原院长芮必峰获缓刑CT检查报告单

  2018年6月22日至7月31日,顾祖钊先后6次在上海市第一、四人民医院就诊、检查并购买药品,后于2019年1月30日入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治疗,入院检查为术后5个月各方向注视仍均有复视,左眼球凹陷,并于2019年1月31日全麻下行左眼眶骨折整复术,术后抗炎抗感染对症治疗。经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顾祖钊因外伤致左眼眶壁骨折,遗留复视,构成十级伤残。

  案发后,芮必峰于2018年9月26日、2020年2月25日分别将8万元、5万元赔偿保证金向安徽省合肥市庐州公证处进行提存。

  判决书称,顾祖钊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该案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芮必峰系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不应认定为自首,同时被害人在该案中没有过错,并要求法院依法就顾祖钊因该案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判决,对被告芮必峰依法判处刑罚,建议不适用缓刑。

  蜀山法院认为,芮必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另有一处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芮必峰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表示认罪,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芮必峰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通过向合肥市庐州公证处提存赔偿款保证金的方式,预交了所有民事赔偿款。同时,经蜀山法院调查评估,芮必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综上,结合该案的事实,蜀山法院认为芮必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在具体量刑时还应考虑到芮必峰造成被害人十级伤残的后果等情节。被告人芮必峰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案的起因、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案经蜀山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芮必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6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芮必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祖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6157.69元。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顾祖钊的其他诉讼请求。

  《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依据上述规定,顾祖钊认为芮必峰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也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他将针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芮必峰,1957年7月生,安徽马鞍山人。芮必峰曾任安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江淮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新闻教育学会理事,安徽省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安徽省记协常务理事。芮必峰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新闻传播理论。

  顾祖钊,1941年11月生,安徽太和人。顾祖钊是安大中文系教授,文艺学学科原负责人,安大中西文艺理论融合研究所原所长,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新加坡南洋大学中华语言文化中心研究员,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美术理论研究学会理事。顾祖钊是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学及中国古典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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