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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触电事件暴露大隐患,人大代表建议出台公共场所用电标准

雨天触电事件暴露大隐患,人大代表建议出台公共场所用电标准
2020年05月19日 16:41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雨天触电事件暴露大隐患,人大代表建议出台公共场所用电标准

  2020年5月15日,吴翔和同事一道到广东湛江霞山区录塘村、人民大道公交站牌等地,走访调研公共用电安全隐患的情况。陈其勋 图

  近年来,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漏电引发的触电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基层职工吴翔建议,应尽快出台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全国性统一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工作人员处获悉,吴翔在今年两会将提出三个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出台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国家标准的建议》。

  吴翔是一名70后女性,现任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变电管理所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副站长。她所在的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站,负责雷州地区半数以上变电站运行、维护和操作等工作,对该地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吴翔表示,近年来,因城市路灯杆、公交站台广告箱、绿化带灯箱、游泳池水泵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漏电引发的触电伤亡事件时有发生。据媒体报道,2016年7月,湖北武汉、江西南昌等地有6人在雨天趟水时触电身亡;同年7月,四川乐山2人在雷雨夜因路灯杆漏电死亡;2017年8月,浙江杭州某小区游泳池水泵漏电致1人受伤;2018年6月,广东佛山公交站台广告箱漏电致2人死亡。

  “从整体上来看,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漏电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但群众生命安全无小事,这些‘小概率’事件背后暴露的恰恰是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存在的‘大隐患’。”吴翔认为,全国各地发生的公共场所用电设施触电伤亡人身事件,暴露出公共场所安全用电方面存在法规标准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以及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其中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是根本原因,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抓手。

  吴翔说,为化解地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风险,广东省于2019年推动出台了《广东省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规程具体分为户内、户外和水下三个地方标准,对公共场所涉电装置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的各环节、全领域进行规范管理,有效填补了省内标准空白。

  然而,现行国家层面在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方面仍存在管理漏洞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缺乏统一的安全标准来指导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安全建设及运行管理,现行标准分散在相关国标和行业标准中,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等;二是部分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标准对电气方面的内容表达模糊、不全面,可操作性差,因行业差异执行情况也是千差万别;三是对局部省地域特点适应性不足,如广东气候多雨、台风、内涝易发,而现行标准多为2011年之前颁布实施的,对防水浸、防潮方面规定不多,对诸如充电桩、恒温泳池、装饰彩灯、快递柜等新用电形态下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覆盖度和适应性不足。

  吴翔建议,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公共场所人身触电事故发生,建议出台关于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提高各类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科学规划建设和安全用电管理水平,为用电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各地安全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管,提供有效科学依据,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消除公共场所危及公众人身安全的触电风险,防止公共场所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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