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新疆军事历史文化,集中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疆各族人民革命斗争历程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扎根边疆、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历史功绩,经中央军委批准筹建“新疆革命军事馆”。该馆计划建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附近,建成后将整合新疆红色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常态开放,成为驻疆部队和各族人民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基地。为珍藏历史记忆、见证峥嵘岁月、传承红色基因,现发布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征集公告:
征集范围
1.反映新疆古近代军事内容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2.中国共产党在新疆领导革命斗争有关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3. 反映驻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扎根边疆、保卫边疆、建设边疆伟大实践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发和建设边疆、戍边维稳中的有关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征集类别
1.纸质类:各时期报纸、信函、手稿、文件、电报、地图、邮票、书籍、回忆文章(史料)等;
2.证书、徽章类:各时期所获得的证书、印信、帽徽、奖章、奖状、喜报、勋章、图章等;
3.服装类:具有各时期特征的军装、军衔、配饰等;
4.兵器装备类:新疆历代驻军及新疆解放后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重大军事行动的旧杂式武器装备、装具,如:甲胄、戈矛、箭镞、刀剑、枪炮等;
5.生产(劳动)类:屯垦生产(大生产运动)、兴修水利、兴办工业和建筑交通、文教卫生事业,参加光缆施工、西气东输主要建设生产劳动工具,如:锹、镐、犁等;
6.工作生活用品类:珍稀货币、史料汇编、工作日记、日用品、茶杯等;
7.影音类:反映各时期历史事件的纪录短片、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8.艺术品类:反映重大历史事件、人物和时代背景的绘画、书法、雕塑、石碑、拓片、标本和工艺品等;
9.其他能反映新疆军事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征集要求
1.保证文物展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提供人所提供的文物展品信息应是未进入其他单位征集流程的文物展品。
征集方式
主要以捐赠、复制、代藏三种方式征集。对捐赠原件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对代藏文物展品的所有人或单位,将在军事馆开放展示中,特别说明予以鸣谢。
联系方式
征集热线:0991-4967442、13209989996
征集电子邮箱:454529222@qq.com
(原题为《@所有人,“新疆革命军事馆”开始面向社会征集文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