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安徽省政府批复结案蚌埠龙子湖区 “2019•11•15” 火灾事故

安徽省政府批复结案蚌埠龙子湖区 “2019•11•15” 火灾事故
2020年08月30日 16:49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号消息,2019年11月15日6时57分左右,蚌埠市龙子湖区准河路车站新村853栋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52.2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位于蚌埠市火车站西侧车站新村853栋一层东侧第三间店铺蚌埠特色小吃店内钢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完毕未关闭钢瓶气阀,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在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燃室内可燃物,加之各店铺使用木质隔墙、塑料吊顶等非阻燃材料,导致火势快速蔓延扩大。事故的间接原因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履行住宿和餐饮业消防及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责任人王照水、王淼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等11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实施组织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蚌埠市安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龙子湖区治淮街道、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龙子湖区商务外事局分别向龙子湖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延安派出所向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龙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向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向蚌埠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将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移交蚌埠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在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中调查报告要求:蚌埠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要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消除责任死角和盲区,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二要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瓶装液化石油安全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隐患整改的良好氛围。

  (原题为:《省政府批复结案蚌埠市龙子湖区 “2019•11•15” 较大火灾事故》)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