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武汉青山警方出具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对象是原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称“长江世禹芯玑”)的印章印文。
结论很直接:送检的一份《章程修正案》上的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
关于印章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这份《章程修正案》落款时间是2026年6月23日。长河(湖北)科技创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河发展”)的控制人曹龙称,这是长江世禹芯玑从武汉迁往浙江东阳、更名为“东阳世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材料之一。
去年12月,长河发展、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简称“芯玑半导体”)、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世禹”)组成长江世禹芯玑,以12亿元拿下上市公司中国高科(*ST高科600730.SH)控股权。
其后曹龙曾任中国高科董事长。
三方协议曾约定长江世禹芯玑注册地址“设在武汉”,半年后,注册地从武汉青山区迁至浙江东阳,随后长江世禹芯玑更名为东阳世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刑事立案、行政立案及仲裁与管辖权诉讼。
目前,湖北武汉青山区警方对“长江世禹芯玑被伪造印章”一案已行政立案调查;浙江东阳警方则以涉嫌挪用资金,对曹龙、贺怡帆刑事立案侦查。
但曹龙称,被立案侦查后,他曾前往东阳市公安局自首,却“无人接待”。
关于两案管辖权上诉的补充意见联合收购之后“反目”
长江世禹芯玑是由长河发展(湖北国资背景)、上海世禹、芯玑半导体三方共同出资6亿元设立的专项合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拿下了*ST高科的控股权。
2025年12月,长江世禹芯玑拿下*ST高科控股权后,2026年2月,*ST高科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长江世禹芯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阳市国资办、孙维佳、梁猛、贺怡帆、曹龙。
曹龙和贺怡帆均来自长河发展。
2026年4月28日,由于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国高科”变更为“*ST高科”。
也是在4月,曹龙出任*ST高科董事长。
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上海世禹持股33.4%,芯玑半导体持股33.3%,长河发展持股33.3%。
协议第2.2条明确: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武汉”。
董事会7名董事,长河发展提名3名,上海世禹和芯玑半导体各提名2名。董事长由长河发展提名的董事担任,即曹龙。
财务总监由芯玑半导体提名,财务部部长由长河发展提名。单笔1亿元或同一事项累计1亿元及以上对外付款,须两人共同签署。
协议还约定:上市公司收购完成后,应在东阳市投资先进封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
一份协议同时写下了“武汉注册经营”和“东阳产业投资”。不到半年,注册地、投资承诺、董事会席位、财务联签,全成了争议焦点。
曹龙称,矛盾爆发,与他没同意参与竞拍东阳一块150亩工业用地有关。
2026年4月3日,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画水镇地块。面积150亩,二类工业用地,起拍价825元/平方米。但曹龙决定不拿地,理由是价格太高,而武汉有更低地价、更好产业配套和下游产业链。
曹龙称,回复不拿地后,6月8日,芯玑半导体派驻人员掌控了*ST高科公章,其IT权限、邮箱也全部被停掉。公章管理员戴某瑞当日报警称被殴打,北京海淀警方已行政立案;伤情鉴定认定未达轻微伤。
曹龙介绍,8月初,*ST高科完成董事会调整并修订公司章程。随后曹龙和贺怡帆被排除出董事会,孙维佳被提名为新董事长候选人。
中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迁址东阳:鉴定、行政立案与刑事立案并行
2026年6月25日,长江世禹芯玑注册地从武汉青山区迁至浙江东阳,随后更名为东阳世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曹龙方面7月1日、7日向武汉青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诉讼行为保全。
7月11日,浙江东阳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曹龙、贺怡帆立案侦查。不久,此前的民事诉讼行为保全被撤销。
7月16日,东阳公安赴武汉扣押公章、证照、银行U盾等。上市公司当日通知召开临时董事会罢免董事长。
8月3日,上市公司股东会通过董事长罢免议案,曹龙、贺怡帆被董事会除名。*ST高科调整董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长江世禹芯玑投资合作协议长河发展方面认为,迁址所依据的2026年6月23日《股东会决议》,是另外两家股东在没有任何会议通知、未经过任何召集流程的情况下私自作出的,且授权办理工商迁址的公司为上海世禹,而非长江世禹芯玑公司,东阳行政审批局并未核实即办理了迁址。
9月7日,贺怡帆报称公司被伪造印章,次日武汉青山区分局红卫路街派立案。
曹龙称,公司真实公章一直存放在武汉专人保管,从未遗失。
10月8日,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接受武汉青山区公安分局委托,对落款2026年6月23日的《章程修正案》上的公司印文进行鉴定。
一周后,武汉青山区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送检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出自同一印章。
曹龙还表示,对方据以办理迁址的《无偿使用证明》地址存疑。其主张的办公租赁合同恰在迁址当日签订,租金仅1元。签约双方为争议方,甲方孙维佳,乙方为王平,迁址登记材料存在重大真实性瑕疵。
长河发展方面认为,工商登记的形式变更不能取代“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法定标准。
被伪造印章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被立案后去公安局“自首”没人接待
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侦查一事,曹龙表示,本案立案前,东阳市公安局从未与他和贺怡帆接触、询问或核实。当事人至今未收到立案通知书,也没做过笔录。
贺怡帆此前对媒体说,自己也不清楚“挪用”的是哪笔公款,“我还是看到公告,才知道自己被立案了”。
7月14日晚,*ST高科公告称收到《立案告知书》,次日,公司股价跌停。
曹龙称,7月24日,他专门去了东阳市公安局,要求就所谓“挪用资金”说明情况。对方拒不接待。之后,他走进经侦大队办案大厅,自称“我来自首”,要求做笔录,仍无人接待。
他向澎湃新闻提供了当时在接报案大厅拍摄的照片。
曹龙说,这些争端纯属公司内部治理与股东间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官司解决,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
他认为,案涉资金支出均在公司授权与联签制度内运行,有真实债务基础与合同依据。支出均在授权额度内,由财务总监主动提议发起。资金在单位账户间流转,从未进入个人账户。公司是受益方,不是受损方。
管辖权也是争议。曹龙称,长江世禹芯玑注册地原在武汉青山区,实际经营地也在武汉,上市公司总部在北京。唯一与东阳的关联,是6月25日控股公司在未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被单方面迁至东阳并更名。
而另一边,*ST高科控制权已完成更迭。孙维佳取得董事长职位。间接控股公司注册地、董事会和章程均已调整。因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收低于3亿元,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0月21日,东阳市公安局负责联系媒体的民警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有关曹龙的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尚不能透露任何进展或案件信息,因涉及到上市公司原董事长,有关进展也可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
10月22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政工室民警向澎湃新闻,有关案件仍在侦办当中,有一个调查的过程,具体进展会向当事人及时通报。
10月23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芯玑东阳负责人孙维佳,未获接听;截至发稿,其亦未回复记者发送的短信。澎湃新闻又致电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梁猛核实相关信息,电话接通后被挂断,记者发送短信,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澎湃新闻致电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东阳世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也是迁址后的现任合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平,其表示因涉及到上市公司,有关情况以公告为准,不方便接受采访。但其表示,曹龙方反映的公章伪造情形“不存在”,此前公章已登报作废。
澎湃新闻从2026年6月12日发行的《长江商报》上发现,确有一份遗失声明,写有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王平私章(编注:应为法定代表人王平私章),声明作废。对此,曹龙向澎湃新闻表示,公章等当时由专人保管并且一直在公司,并未遗失,公司也从未授权王平登载遗失声明,按照有关规定,遗失公章必须董事会股东会授权,但作为股东和董事的他,也从未收到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