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外公示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百万元以上罚款,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给予警告。
公示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存在涉企服务收费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表外业务管理不到位多项问题。监管部门对该行罚款270万元,对杨某某、普某某两名责任人予以警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用卡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表外业务管理不审慎,云南金融监管局对该行罚款185万元,陈某某、宋某被给予警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出现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项目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项目资本金来源及使用审查不到位,监管对该行处以190万元罚款,杨某、范某某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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