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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女孩遇害一周年回访 | 行凶男孩家住房面临拍卖

大连女孩遇害一周年回访 | 行凶男孩家住房面临拍卖
2020年10月20日 17:42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沈文迪 喻琰 实习生 严兆鑫

  大连10岁女孩淇淇遇害至今已有一年。

  10月20日9时许,在大连淇淇的房间里,淇淇母亲贺美玲和父亲王久章正在收拾衣物。贺美玲告诉澎湃新闻,今天是淇淇遇害的一周年,他们准备前往当年的事发现场悼念淇淇。

  出发前,淇淇的父亲王久章站在贴有小琪奖状的一面墙前,默默悼念。

  贺美玲在整理淇淇生前的衣物,她要将这些衣服带去悼念现场烧掉。

  为了准备此次的悼念活动,贺美玲告诉澎湃新闻,她给淇淇买了平日爱穿的衣服,有校服、裙子,还给淇淇做了几道她爱吃的菜。

  贺美玲为此次悼念活动准备的菜品

  10时许,淇淇家人连同其他亲属前往凶手蔡某某的家门前准备悼念。在凶手蔡某某的家门前,澎湃新闻看到,现场堆满了前来吊唁的人送来的黄白色鲜花和贡品纸钱,贺美玲跪在一旁,面对前方摆放的贡品,哭成泪人。淇淇的父亲王久章在一旁烧着金元宝,沉默不语。

  悼念现场,贺美玲跪在一旁,面对前方摆放的贡品,哭成泪人。淇淇的父亲王久章在一旁烧着金元宝,沉默不语。

  在淇淇被害的一年里,贺美玲全家生活在痛苦之中。原先自家经营的“好运来蔬菜水果店”在案发一个月后,转让给贺美玲弟弟经营,而贺美玲则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诉讼上。贺美玲称,接下来她将和代理律师继续向大连刑侦部门递交自己的诉求,“想要凶手以及家属受到惩罚”。

  贺美玲及家人路过自家经营的“好运来蔬菜水果店”,案发一个月后,水果店转给了弟弟经营。

  10月13日,得知刑责年龄拟做出特别下调的消息,即使“法不溯及既往”,在贺美玲看来仍是好消息,她希望这个消息能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震慑作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淇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案发时蔡某某未满14岁,即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事发现场凶手蔡某某的家门前,现场堆满了前来吊唁的人送来的黄白色鲜花和贡品纸钱。

  淇淇的爷爷在抛尸地点进行悼念

  2020年8月1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淇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

  由于在民事赔偿方面,蔡某某的父母从未露面,也未对淇淇一家进行道歉。澎湃新闻从贺美玲及其代理律师田参军处获悉,在国庆假期前他们已经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通知,蔡某某的父母因未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此外,11月2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将对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进行拍卖,也会同步对蔡某某家是否在这一年中有财产转移的情况进行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谢煜楠 实习生 郝莹 周迪 编辑:张琳 素材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周琦 校对:刘威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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