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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民事诉讼监督:从“单兵出击”到“集团作战”

江西民事诉讼监督:从“单兵出击”到“集团作战”
2021年04月21日 13:30 新浪网 作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事诉讼监督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2020年1月,江西省检察院下发建立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公正高效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以完善民事检察案件办理机制为抓手,优化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职权配置,探索构建集案件审查、调查核实、线索管理、提起监督、告知送达、专家咨询、人才管理、息诉息访、业绩考核于一体的新型民事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

  该项改革工作部署开展一年多以来,江西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稳妥推进一体化机制运行,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转型升级,工作效率和监督质效得到有力提升。

  破解“倒三角”难题

  因为一块余地的使用问题,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的吴某与程某这两个相处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对簿公堂。2016年,程某在家门口余地搭建工作棚,吴某认为程某家门前余地应由两家分配使用,并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一审、二审、再审,均不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吴某遂向景德镇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景德镇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在一审、二审、再审及申请监督阶段均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程某家门前余地应由两家分配使用,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原审法院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无不当,决定不支持其监督申请。

  景德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鸿斌接访信访人吴某,要求启动一体化工作机制,市县两级院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为做好当事人工作,景德镇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工作机制,要求位于吴某居住地的浮梁县检察院协助,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一起到吴某住地查看并走访知情人员,邀请乡镇干部、知情人及双方子女到场,对申诉人吴某及其家属阐明案情、讲述法理,最终获得吴某子女认可。吴某子女当场表示,回家后会进一步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基础性、核心性业务,也是民事检察工作“倒三角”最为凸显的领域。江西检察机关通过整合民事检察条线办案力量,采取人员上挂、下沉的方式,上下级院联合组建新的办案团队,着力破解难题。

  由江西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下派3名检察官助理到南昌市检察院参与一体化办案,帮助办理4件疑难复杂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其间,南昌检察机关将省检察院下派的3名检察人员及县区检察院上挂的20名检察人员集中任命为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并迅速成立3个临时办案团队和4个固定办案团队。3个临时办案团队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队组建,充分体现领导身先士卒、带头垂范作用;4个固定办案团队由市检察院4名民事检察官牵头,与从基层检察院抽调的20人及省检察院下派3人分设组建,突出攻坚克难,破解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量“倒三角”问题。

  在办理涉非公经济、涉众型重大民事监督案件中,江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机制优势,加强对外沟通协调,为案件办理凝聚更大合力。

  在审查周某民事申诉案时,抚州市检察院发现,该案是民事案件查封与刑事案件查封措施相冲突的一件典型案例,决定对该案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南丰县检察院联合成立办案组。办案组查清案件事实后,分别与南丰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进行沟通,阐明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以协调会议的方式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各方就涉案财产的抵押情况、查封顺序、刑民交叉问题交换了意见。南丰县检察院当场向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最终,法院作出的房屋过户民事裁定得到有效执行,当事人也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鹰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回访余江区某垦殖场。

  鹰潭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垦殖场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两级检察院通过建立一体化办案团队分工协作,既查实了违法事实,又多方沟通,争取各方大力支持,促成垦殖场与案涉土地买受人张某达成回购协议,民事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了牵涉数千职工利益的垦殖场权益。

  “是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帮助我们在短时间内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该垦殖场负责人说。

  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2019年12月,南昌市检察院从该市某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军等人涉嫌“套路贷”刑事案件中发现疑似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2020年4月17日,该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周某军等10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实施“套路贷”犯罪过程中进行了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分别依法对10人判处刑罚。

  刑事判决生效后,南昌市检察院及时跟进监督,发现其中15起“套路贷”犯罪事实是周某辉等人利用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方式实施,是典型的“套路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按照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南昌市检察院将15件线索分别交由4个相关基层检察院联合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一体化机制的特点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得到充分发挥。针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调查核实难度大、办案阻力大的问题,江西省三级检察院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查找和询问案件当事人、联系和咨询有关部门、核实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方面上下联动、配合协作,实现统一有序调度,排除办案阻力。

  检察机关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精准监督,助力诚信社会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发挥“1+1>2”效应

  民事检察监督传统办案模式是“单兵作战”,各级检察院根据管辖规定审查监督相应案件。通过一体化措施,打破固有办案模式,引入“提前介入”“上下一体”等“集团作战”模式,将“督办”变为“领头办、带头办”,有力提高了监督效率。

  在提请抗诉案件办理中,上级检察院通过派员到下级检察院参与办案,提前掌握案情,作出预判,大大缩短了下级检察院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后案件在上级检察院的审查期限,平均缩短审查时间达2个月左右。同时,在一体化机制中,通过下沉办案前期把关,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的采纳率比一般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高出30多个百分点。

  在办理周某诉讼监督案时,江西省检察院与南昌市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组建了一体化办案组,省检察院靠前指挥,制定调查提纲,指导高新区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查证了案件事实。省检察院经研究分析,指示南昌市检察院采取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程序,该案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进行监督纠正。上下级院办案骨干力量通过一体化办案团队聚合,增强了办案组的工作实力,收到了“1+1>2”的效果。

  2020年12月25日,南昌市检察院召开“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自探索实施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以来,通过上下一体,共同努力,通过多角度、深层次的融合,办案质效显著提高。”在南昌市检察院2020年12月25日举办的“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改革”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薛有旺介绍说。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效裁判案件成案率为46.6%,高于一般案件29.7个百分点,执行监督案件和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成案率分别为95.8%和100%,分别高于一般案件18.3和11.2个百分点。

  江西省检察院与宜春市检察院联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一件案件促成和解,化解了该起争议标的超过500万元的诉讼纠纷,同时与宜春市中级法院执行对接,助力解决该案执行难问题。省检察院先后牵头组织赣州、吉安检察机关对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开展一体化公开听证,对当事人充分、全面释法说理,吉安罗某申请复查一案当场息诉,取得较好的化解效果。

  江西省检察院还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网在江西的试点工作与一体化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进行部署规划,使两者在落实精准监督目标要求上实现“同频共振”。此外,一体化工作机制将各级检察院之间协助调阅案卷制度化,有力地减少了因调卷占用过长办案期限的问题。如赣州市院协助省检察院调阅案卷10余件次,为基层院调阅案卷6件次,基层检察院协助赣州市检察院调阅案卷60余件次,为办案节省了宝贵时间。

  一年多来,一体化机制被运用到江西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到各个环节,使其优势充分释放,促进了民事检察工作有效提升。

  使办案人员再无“后顾之忧”

  在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过程中,针对全省检察机关反映比较多的办案人员“身份”问题,2020年5月15日,江西省检察院下发关于解决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组织问题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有效衔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2020年9月11日,再次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工作的通知》推进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改革深入开展的通知,推动解决一体化工作中办案组织的人员构成、身份资格、业务系统录入、绩效考核等问题,着力解决办案人员“后顾之忧”。

  江西省检察院要求,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原则上应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留痕,并与检察官业绩考核对接,办案情况应当记入检察官业绩档案。不能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留痕的一体化办案工作,由上级检察院出具考核认定材料,该案可计入参与一体化办案的检察院和检察官工作考核内容。

  九江检察机关建立一体化线索管理措施,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登记台账。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在一体化办理6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九江市检察院对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综合业务部,并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其他10余条线索交由基层检察院办理。

  实施一体化工作机制后,江西省各级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九江、鹰潭、赣州等地检察机关与当地公安机关开展线索双向移送、相互参阅案件卷宗,并借助公安机关的刑事调查取证来查证和固定相关证据。新余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市人大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情况调研会,并就一体化办理的3件执行监督案件与法院沟通促成执结,形成了在配合中监督的良好局面。

  传统办案模式下,基层检察院办理疑难、复杂监督案件机会不多,导致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监督经验不足。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用交办、合办、对点指导等方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整合办案力量。以办案带动学习,以办案强化能力,有效提高了民事检察部门干警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为做强民事检察奠定人才基础。

  通过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引导省、市检察院以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基层检察院以审执监督为重点,有较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由市检察院、基层院一体化办理,重大影响复杂疑难案件由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理,逐步形成省检察院主导、市检察院主抓、基层院主办的上下联动的新型监督格局。2020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共组建38个办案团队,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2件,办结率达到改革预设目标任务。

  “江西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由省级院部署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一体化工作改革,是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完善民事检察案件办理机制要求,落实江西省委政法委关于打造政法领域改革亮点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围绕公正高效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做强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江西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全面深化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进一步激活民事检察职能各项要素,不断提高监督质效,推动新时代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新的进步。”江西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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