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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库管理问题引私家车事故 招商局物业被判承担次要责任

因车库管理问题引私家车事故 招商局物业被判承担次要责任
2020年12月02日 08:28 新浪网 作者 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严明会 12月2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徐x林与周x、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因车库管理问题引发私家车事故,招商局物业被判承担次要责任,案号:(2020)津0102民初4121号。

    2019年5月31日晚,姜x兰驾驶原告徐x林汽车停放朝华园地下车库43-5号。车辆停放后,周x驾驶车辆行驶至车位划卡处,周x下车观察,刷卡启动停车装置后返回车内,机械车库在上升的过程中原告车辆左侧的车门被挤压变形损坏。原告为修复车门共计支付修理费9000元。被告周x提供当前车库视频用于证明被告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设置的地面指挥杆影响其倒车入库。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认为,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车库的管理方,应当知晓操作规范,其设置的地面指挥杆影响车辆倒车入库,应当负相应的责任。周x承担主要责任,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确认责任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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