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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园林状告福晟集团,案由系委托合同纠纷

恒华园林状告福晟集团,案由系委托合同纠纷
2021年07月05日 12:05 新浪网 作者 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赵微 7月5日,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委托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 2021-07-05 09:04。

    据悉,该案受理法院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法庭为南屿人民法庭。上诉人/原告为深圳市恒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另悉,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3-24,法定代表人为金定胜,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公司大股东为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据企查查显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236起,案由系委托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

    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2-12,法定代表人为叶秋莺,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公司大股东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

    据企查查显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60起,案由系委托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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