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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被欠贷款1539万,福晟集团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长沙银行被欠贷款1539万,福晟集团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07月06日 08:08 新浪网 作者 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孙肃博 7月6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南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公司)拖欠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贷款本金14999636.53元、利息391490.51元、复利3676.26元,长沙银行汇丰支行将万和公司、叶某辉 、林某娥、湖南万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旭晟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晟公司、旭晟公司、亿斐公司共同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万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长沙银行汇丰支行贷款本金利息共15394803.3元;被告福晟集团、长沙旭晟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湖南亿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某辉、林能够娥对被告万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120981元,由被告万和公司、福晟公司、旭晟公司、亿斐公司、叶某辉、林某娥共同负担。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金定胜,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等。公司由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00%。公司涉及司法案件239起,案由系借款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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