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7月27日,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曹杨路分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普处〔2021〕072021000396号。
据公告,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曹杨路分公司销售的木薯淀粉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处以2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张豪,由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88起,民事一审中77%为被告。
(责编:严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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