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7月30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44663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执行法院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津0111执4142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1日,注册资本8721万元,法人代表为陈耀忠,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其业务咨询、园林绿化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目前,其大股东为深圳市熙城睿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14%。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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