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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晟集团单日3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额约1140.72万元

福晟集团单日3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总额约1140.72万元
2021年08月12日 14:44 新浪网 作者 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徐迪 8月12日,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单日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金额总额约1140.72万元,立案日期均为2021年8月11日,执行法院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其中,(2021)粤0305执13895号,执行标的:4,000,000元;粤0305执13897号,执行标的:3,400,000元;粤0305执13894号,执行标的:4,007,200元。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金定胜,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物业管理;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由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1%和49%,最终受益人为潘伟明。对外投资有35家企业,其中租赁和商服公司22家,房地产公司18家。

    据企查查,福晟集团所涉司法案件306起,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被执行人记录50条,被执行总金额323242.01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4条。

    官网显示福晟集团是一家地产、建筑两翼协同,涉足金融贸易、物业管理等多元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福建福晟集团、深圳福晟集团、福建六建集团等百余家下属子公司,员工达六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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