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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汇讯:提高防诈骗意识!还有人心术不正!竟然学习电信诈骗

酷汇讯:提高防诈骗意识!还有人心术不正!竟然学习电信诈骗
2020年11月27日 11:42 新浪网 作者 下雨时再同N一起

  酷汇讯:从特意应聘到一个电信诈骗公司学习诈骗手法,到与人合伙开公司搞网络投资诈骗,再到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这是一个心术不正之人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故事,也昭示着违法必究以及法律的不可侵犯。

  

  案情回顾:心术不正!竟特意学习诈骗

  2018年4月,明某应聘成为西安晟运莱公司的业务员,这实际是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而当时26岁的明某,并非不明所以进入诈骗团伙,恰恰相反,他是抱着学习诈骗的目的去当“业务员”的。

  晟运莱公司给了明某一个昵称为“王荣胜”的微信号,捏造了“建筑工程成功男士”的身份。这个微信里有一位需要重点维护的客户李某某。明某接手后,除了照常维护与李某某的关系,还负责诱骗她在一个名为“华邦云”平台追加货币交易投资款。一个月后,李某某分两次往晟运莱公司账户转了60000元。

  在晟运莱,明某结识了一直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王某翔。王某祥许诺给明某客户投资金额的70%作为业务提成,这个分成比例远高于晟运莱公司所给。明某决定转到王某祥处赚取高额提成。巧合的是,李某某投入华邦云的60000元一直没有操作交易,明某以离职为由,骗李某某将资金全部转到了王某翔提供“升龙国际”平台。

  明某到了升龙国际平台后虽然换了“工作”微信,但特意复制了原来“王荣胜”的身份,继续与李某某谈“感情”、谈“投资”,引诱对方再次向升龙国际转账了80000元。

  此时的明某,已经在王某鹤处学会了如何寻找黑平台,他决定自立门户,自己找了一个黑平台,让李某某以后将投资资金都转到他的个人账户。

  截止到2018年9月,李某某陆续给明某转了14万。而这些资金根本就没有进行任何交易,全部被明某自己拿去挥霍了。

  2019年4月,明某与人合伙在武汉开诈骗公司,并购买了大量手机和微信号等作案工具,后因担心武汉严打电信诈骗,将窝点转到湖北十堰,并在此被捕归案。

  

  律师说法:诈骗数额巨大,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明某和王某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成功男士添加女性微信,通过聊天获取信任后以投资平台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人的判决分别如下:

  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王某翔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案件思考:净网2020,一边打击诈骗一边开民智

  本案中的明某,为了走上诈骗这条路可谓处心积虑。但财路千万条,为什么他非选条违法的?

  明某这类人选择的初始动机或许有差别,但最终推动实施无非是想不劳而获赚快钱。加之网络电信诈骗不需要投入很多资金、黑平台又唾手可得,犯罪分子可以快速实施。

  明某将窝点从武汉迁到十堰,最终也是难逃法网。其实,随着专项行动的推进,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都都是公安部的一大主题,全国各地破获的大大小小诈骗团伙数不胜数,经检察机关审理判决的诈骗案件也非常之多。“净网2020”

  明某早该想到,他走上犯罪这条路,那接受法律制裁将是唯一结局。

  而文中的受害者李某某,对素未谋面的网友深信不疑才会遭此一劫。可见,提高防诈骗意识的迫切性。好在各地新闻频道、公安局以及FX110网都有很多“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案例与知识宣传,投资之前先去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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