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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

蛟河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
2020年07月16日 04:54 新浪网 作者 综治广角

  蛟河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

  正义之声网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赌博也开始换上“新装”,以电脑为平台,通过网站就可以在网络上参与赌博。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被告人唐某、于某到庭参加诉讼。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18日至2019年1月21日期间,被告人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蛟河市松江镇某屯被告人于某经营的食杂店内放置三台计算机,用于北京赛车赌博网站投注,期间唐某雇佣于某帮助其经营该赌博网站,唐某约定每天给于某100元好处费,于某实际获利3000余元。该赌博网站实际经营40余天,参与赌博人员达20余人,赌博网站内流水约30万元人民币,唐某非法盈利8000余元,现场缴获赌资1160元。庭审中,两位被告人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表示以后会认真学习法律,守住底线,不再触碰法律的红线。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于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平台组织他人聚众赌博,二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赌博活动已经从传统的线下转移到线上进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赌博活动的本质,分清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属于犯罪。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网络赌博、抵制犯罪,千万不要对赌博抱有侥幸心理或幻想,否则,最终将葬送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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