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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要还钱!

法官,我要还钱!
2020年10月23日 09:29 新浪网 作者 综治广角

  

  正义之声网讯“法官,我要还钱,请你把我从限制高消费名单里撤了吧,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日子太难熬了,我也不想被拘留,我要还钱!”近日,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常树才,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当事人语气急促。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电话那头为何说出那样的话?2014年,针对原告吉林省某公司与被告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告尹某没有按照判决履行法定义务。2015年,原告吉林省某公司向扶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扶余法院依法向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尹某为躲避执行,长年外出不归。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证券、股票等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尹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予以冻结,将尹某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终于……“法官,我要还钱,请你把我从限制高消费名单里撤了吧!”躲债数年的被执行人尹某,在失信惩戒的强大压力下,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于是,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见面时间,在扶余法院,执行法官同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沟通,对其释法明理,讲清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尹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本金及利息22万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尹某履行义务后,扶余法院立即解冻了账户,撤销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和解后,常树才再一次耐心的叮嘱尹某,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以免给自身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尹某也松了一口气,笑称“自己还了钱,心里也舒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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