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放牛塘
来源:放牛塘
刚刚,中国证监会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18部文件,具体如下:
对于各项文件的废止原因,证监会一同进行了披露:
我们认为,废止“十五、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2013年11月30日证监发〔2013〕61号)”值得关注。
因为借壳上市涉及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利益。
A股那么多壳公司,一年成功借壳的案例却非常少,这个文件的作用功不可没,它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防止出现监管套利,避免不符合首发上市条件的公司通过借壳上市绕道上市。
有了这个文件的存在,借壳上市的优点只有审批更快这一条,并无上市标准的放宽。
如今,这个文件被废止,不排除利益相关方比如壳公司、壳公司股东,以此为契机,宣扬证监会放开了借壳上市,壳公司股价有望飞天。
我们需要注意,这个文件的废止原因,证监会将其归为“因上位法发生变化等原因,有的文件已不符合上位法规定”,而不是“因证券期货市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有的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或者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
我们理解,这个“上位法”是指证监会2019年10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其第13条针对重组借壳上市有这么一款规定:
(二)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由此可见,那种以为借壳上市不再执行IPO标准、借壳上市春天又到了的,可以洗洗睡了。
借壳上市的春天永远不会再来,正在推进的注册制改革,让首发上市的上市条件更加优化、审核速度极大提高、上市可预期性极大增强,借壳上市的空间将大幅萎缩,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当然,利用对信息理解的不对称性,是否能够短期炒作一波,这不属于我们的研究范围。
建议广大投资者,要把过去花在研究借壳上市的心思,转移到研究新股投资价值上去,与时俱进才得善终!
借用电视剧《知否知否》中的一句台词,“永远别向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