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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00042.HK)收到海南省一中院民事判决书

东北电气(00042.HK)收到海南省一中院民事判决书
2020年09月17日 18:47 新浪网 作者 格隆汇APP

  格隆汇 9 月 17日丨东北电气(00042.HK)公布,2020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海南省一中院(2020)琼96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海南省一中院就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铁西国资局")与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高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案已于2020年2月11日由渖阳中院移送海南省一中院管辖并於2020年8月10日开庭审理,2020年9月16日海南省一中院签发(2020)琼96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海南省一中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东北电气公司偿付欠款2853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的主张,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被告东北电气公司已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故本院不予支持。

  海南省一中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於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渖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853万元及违约金142.65万元;

  二、驳回原告渖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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