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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边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凌晨起火,男子重伤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110余万,判了

在床边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凌晨起火,男子重伤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110余万,判了
2026年08月31日 15:38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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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消防8月29日消息,据北京日报报道,2025年6月5日凌晨,北京一居民小区,52岁的男子李亮(化名)将一块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入出租房内充电,电池充电器突发电气线路故障导致屋内起火,造成李亮严重烧伤,不治身亡。事后,李亮的家属将房东诉至法院,索赔110余万元。

  北京法院审理认为,李亮不顾法规禁令,无视宣传警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到室内充电,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后果。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5月,李亮租住北京自建房2层(月租650元,5平米),房东为吴佳新夫妇。2025年6月5日凌晨4时许,其房间起火,火被1层租户扑灭,但李亮全身98%烧伤,17天后身亡。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电池充电器线路故障,初始起火点在床铺边缘。

  据悉,该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为李亮前一天花249元从二手车商贩处购得,不足8小时后,悲剧发生。

  火灾事故现场。

  事后,李亮的家属起诉房东夫妇二人,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的50%,即110余万元。理由是二被告作为房屋出租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出租屋内失修、混乱的电气线路的维修义务。

  二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室内禁充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常识,李亮应自负全责。且出租屋到处都已张贴警示、设置室外充电棚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已尽到义务。

  火灾事故现场。

  法院认为,争议焦点为房东是否存在过错。原告主张“租赁屋内线路混乱,年久失修”引起火灾,但无证据且与消防认定不符,不予采信;此外,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合理为限,不能苛求防范租户私密违规行为;李亮深夜在5平米卧室内的床铺边为二手电池充电,违反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要求,是引发火灾的直接、根本原因。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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