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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逐步移交属地管理

徐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逐步移交属地管理
2019年10月17日 14:18 新浪网 作者 徐州美食家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2019年9月1日起,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开始履行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审批职责,其他各县(市、区)开始履行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审批职责。

  面向成年人开展培训,或者实施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培训服务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可以依据《江苏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直接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举办实施文化教育的非学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办学范围不得包含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内容。

  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等教育助学培训(成人高校校外教学点、自学考试助学点),需经徐州市教育局初审后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许可办学范围中不得包含高等教育助学培训内容。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审批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进行。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徐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其它类型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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