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造假887亿,罚款60万?你们误会证监会了

造假887亿,罚款60万?你们误会证监会了
2019年08月18日 09:00 新浪网 作者 诗与星空

  8月16日,证监会罕见发文定性:

  

因连续三年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康美药业在披露年报时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二是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

  三是康美药业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然而,处理的结果却让广大投资者大跌眼镜:

  

一是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二是对马兴田、许冬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

  三是对邱锡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四是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 万元的罚款;

  五是对马汉耀、林大浩、李石、江镇平、李定安、罗家谦、林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六是对张弘、郭崇慧、张平、李建华、韩中伟、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 万元的罚款;

  七是对唐煦、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造假887亿,顶格罚款60万?这是在惩罚造假者,还是在鼓励造假者?不少投资者出离愤怒了,甚至有人调侃,周一看来要涨停。

  都坐下,大家息怒,你们误会证监会了。听表哥细细道来。

  造假887亿,罚款60万?你们误会证监会了

  何以见得?

  现行《证券法》的罚款金额定于1998年,在当时60万是一笔巨款。想必法律设计者考虑到这个金额具有非常大的震慑力了,结果没想到20年后,60万都不够上市公司高管们的喝茶钱。

  为什么要设上限呢?因为法律还要约束执法机关的权力。毕竟落地执行的,是执法机关,如果法条过于严厉,不排除有执法机关滥用职权,导致企业家受迫害入狱的情况出现。

  嗯,表哥不方便举例了,对于滥用职权这点,不少企业家都心有余悸。

  而且法律的修改比较复杂,归口部门是全国人大,虽然现在看起来不合理,但是证监会其实一直在推动相关内容的修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

  从证监会的言论看,将违法者罚的倾家荡产是有可能的。

  很多投资者误解最深的是,60万并不是造假者的上限!!!60万只是现行《证券法》的上限!!!

  在《证券法》后面,还有《公司法》、《刑法》、《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其中,相当一部分法律是没有上限的。

  比如增值税发票造假,上限是死刑!!!

  违反《证券法》的上市公司,往往同时违反《公司法》、《刑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达到标准的,通常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60万上限只是《证券法》的管辖范围。

  以证监会的通报为例: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这一条,妥妥的违反《刑法》、《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了。

  《刑法》法条是这么规定的:

  

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说,大家误会证监会了,60万根本不是造假者的上限!后面有牢狱之灾等着,甚至有可能是无期、死刑!!!

  造假887亿,罚款60万?你们误会证监会了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证券虚假陈述”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一审民事裁定书超过5000份,裁定年份在2017年之后的所占比例占近七成。

  《A股上市公司风险白皮书(2019)》数据显示,在民事索赔方面,2009年~2018年A股市场上市公司遭受股民索赔的累计金额达55.4亿元,涉及近10%的上市公司(330家)及逾7万名股民,其中近五年的索赔金额占比接近80%。

  很显然,上市公司造假的上限绝不只是60万。

  虽然股民维权相对困难,但近年来成功案例非常多,赔偿金额也动辄数以亿计。比如万福生科、科龙电器等经典案件。

  造假887亿,罚款60万?你们误会证监会了

  首先,找一个维权律师团队,这种比较著名的上市公司,会有不少律师团队尽全力协助股民打官司;

  其次,只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和律师联系即可。

  1、身份证公证书(本人持身份证在当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在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涉案股票对账单(对账单含有姓名、证券账号、买入卖出日期、证券代码、成交股数、成交价格、成交金额及佣金)。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证监会证券法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