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上午,我所与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我所郭伟民所长、高成林副所长,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光琦、副总工程师刘晓萌、综合办公室主任杜飞及业务经理黄元元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我所作为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和科学研究机构,具备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修复一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在开展考古发掘工作的同时,我所还努力探索考古发掘现场和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的科技保护工作。近年来,我所在南方潮湿环境下土遗址保护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开展的永顺老司城遗址本体保护工程获2014年度“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澧县城头山遗址城墙剖面保护工程获2018年度“考古资产保护金尊奖”。
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国家文物局首批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承担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近百余处,其中梓潼七曲山大庙古建筑群灾后抢救维修和壁画彩绘保护维修工程被评为“2010年度十大文物维修工程”,陕西明长城建安堡保护加固工程被评为“全国优秀文物维修工程”,西安事变旧址—新城黄楼保护维修工程、统万城遗址被评为“中国文物保护示范工程”。
我所作为专业考古研究机构,具有考古发掘、研究、保护等方面优势,而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经验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科研、设计、生产一体平台等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
根据战略协议,未来双方将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技创新合作,共同推动大遗址保护与研究水平提升,以求在大遗址保护研究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及技术转化,将产学研平台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