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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区丽欣、黄汉能等十四人受贿、行贿案二审获判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区丽欣、黄汉能等十四人受贿、行贿案二审获判
2020年03月24日 09:52 新浪网 作者 界面新闻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区丽欣、黄汉能等十四人受贿、行贿案二审获判

  中国检察网消息,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区丽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百七十万元。以受贿罪分别判处黄汉能等八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行贿罪分别判处曹进等五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曹进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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